关于发布泰安市泰山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2022年度揭榜挂帅科技项目榜单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11-25 09:26 浏览次数:

为集中攻克制约泰山松材线虫病防控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技术难题,加快推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创效,现公开发布泰安市泰山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2022年度揭榜挂帅科技项目榜单,欢迎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校、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联合攻关,鼓励组建产学研用联合团队揭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揭榜流程

1.意向揭榜。有意向揭榜的单位,请填写《泰山风景名胜区2022年度项目揭榜意向书》,经揭榜项目负责人签字、揭榜单位加盖公章后,于2022年12月2日前将电子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

2.条件审查。由项目发榜单位负责汇总揭榜意向材料,并组织条件审查,初步评估揭榜意向书内容,确定符合条件并入围的揭榜单位。

3.提交方案。经遴选符合条件的揭榜单位,按要求编制《揭榜项目实施方案》,加盖揭榜单位公章后,于2022年12月22日前提交纸质版原件5份,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4.方案评议。采用竞争择优方式,由项目发榜单位组织,对入围揭榜单位实施方案进行集中评议论证,确定最终中榜单位、实施方案和项目资金等。

5.中榜公告。确定中榜单位(团队)后,由泰安市泰山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发布中榜公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择优挂帅。对揭榜挂帅项目实行双负责人挂帅制,由发榜单位和揭榜单位项目负责人共同担任。

7.公开签约。由泰安市泰山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统一组织,与中榜单位公开签订项目计划任务书、技术合作开发合同等。

二、有关事项

1.揭榜牵头单位应为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校、企事业单位。项目牵头人一般承担过国家或省部级重点研发项目或课题。揭榜团队应有在行业内具有较高认可度的专家参加,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科研诚信良好,参与团队的法人单位一般不超过10家。

项目牵头人应具有高度责任感和较强组织管理能力,所在单位应为项目牵头单位。联合申报时,各方须签订共同申报协议,明确约定各自所承担的任务、目标、责任和经费。

2.项目榜单承诺资金为出资上限,具体额度在评议论证揭榜项目实施方案时,通过对比技术方案、资金预算构成等因素后,协商确定。

3.按照项目实施关键节点和阶段成果,合理控制和支付研发经费,每个项目或课题均先期分别拨付每个团队项目资金总额50%的经费作为启动资金。项目开展中期评估,未通过评估的,实行项目中途退出机制,予以淘汰,不再支付任何经费;通过评估的,再次拨付项目资金总额30%的经费,剩余经费待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拨付,验收不合格的不再拨付。

4. 甲乙双方通过协商共同分享项目的相关成果及专利收益。项目申报泰安市科技进步奖按甲方1、3、5,乙方2、4、6顺序依次排序;申报省级科技进步奖按乙方1、3、5,甲方2、4、6顺序依次排序;专利和学术论文按乙方1、3、5,甲方2、4、6顺序依次排序;专利收益按照项目投资比例分成。甲方实际贡献人员不足3名时,乙方补足。

5.按照泰山风景名胜区科技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对揭榜挂帅项目进行定期调度和阶段(关键节点)绩效考核。

咨询电话:0538-5369889  邮箱:jcy1231@163.com

附件:1.附件1 泰山景区揭榜挂帅科技项目工作细则.docx

          2.附件2 揭榜挂帅科技项目榜单.docx

          3.附件3 项目揭榜意向书.docx

          4.附件4 揭榜项目实施方案(样式).docx

泰安市泰山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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