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及省市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概述;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中国泰安”(www.taian.gov.cn)或本机关门户网站“中国泰山风景名胜区官方网站”(www.mount-tai.com.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联系(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501号,泰山数控中心;邮编:271000;电话:0538-5369087;传真:0538-8221613;电子邮箱:jqxxgk@126.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概述
2015年,景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执行《条例》和《办法》规定,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要求,遵循“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拓展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提升公开实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稳步推进,有力地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景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由分管副主任任组长、景区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组织协调各项工作。各部门各单位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分解任务,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健康运行。
(二)扎实推进《指南》和《目录》编制。按照全市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格式,规范《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包括依申请公开表,依申请办理流程及主动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申请方式等内容。完善《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详细规定应主动公开的内容。《指南》和《目录》及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景区官方网站公布,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性和准确性。
(三)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建设。以《泰安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为指导,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全面梳理政府信息公开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新闻发布、新闻发言人、网站信息发布、责任追究等政府信息公开长效管理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评议,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执行力和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四)落实相关配套措施。一是落实工作机构和人员配备。法制办公室充分发挥主管部门作用,理顺工作关系,减少职能交叉,配齐配强人员,加大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力度,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必要保障。二是强化教育培训。将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纳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范畴,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度和工作水平。重点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具体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依托景区教育中心邀请专家举办专题讲座,120余名工作人员参加培训。三是设置21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点。机关设在法制办公室、社会事业局,主景区设在天外村、桃花峪、红门、中天门、南天门5个游人中心,大津口乡设在惠民服务中心,13个村居分别在驻地设立便民服务点,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阅。
二、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景区密切关注涉及党和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健全舆情收集、研判、报告和回应机制,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舆论。充分发挥景区官方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拓展网站互动和服务功能,年内通过在线客服、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与公众开展互动交流2600余条。强化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组建政策解读专家库,及时解读和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政策等政府信息。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一)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公开。按照《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和市法制办要求,集中清理景区2012年1月1日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13件,其中修改5件、废止8件,报市法制办备案,并在市法制办网站和景区官方网站公布。
(二)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一是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信息公开。按照市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对景区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摸底清理,编制《泰山景区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上报市编办审核,并在景区官方网站公布。建立行政审批事项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简化、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健全决策、执行、监督运行机制。二是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除依法需要保护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外,对适用一般程序查办的行政处罚案件,主动公开案件名称、被处罚者姓名或单位名称,以及主要违法事实和处罚种类、依据、结果等。
(三)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在景区官方网站公开2015年度财政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信息,以及2016年度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一是扎实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信息公开。严格落实宣传知告、调查确认、公示审核等制度,确保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年内完成9个村、4144户、6450亩土地确权工作。二是持续推进回迁住房信息公开。提前召开动员会、发放明白纸、在村(居)张榜公示,努力做到政策规则、回迁对象、房源信息、分配程序、分配过程、分配结果全公开,促进回迁住房分配环节的公开、公平、公正。三是做好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严格按照相关审查审批流程,扎实做好驻山单位及个人房屋建设、维修(改造)行政审批工作,全年完成审批维修项目 86 户。强化重大项目信息公开,通过市政府网站、景区官方网站和相关主流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并依托市政府采购信息网,深化项目采购需求、招标、中标等信息公开工作。
(五)公共服务信息公开。一是深化教育信息公开。实施“阳光招生”,做到招生信息“八公开”,即招生政策公开、招生简章公开、招生计划公开、报名资格公开、招生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学校教师岗位招聘信息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统一对外发布。二是做好婚育信息公开。抓住创城迎审契机,更新村(居)人口计生宣传墙面,加强宣传教育一条街建设,开展婚前生殖健康咨询和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及时公示公开新婚、生育、计划生育奖扶关怀、打击“两非”专项治理行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等信息。三是继续推进社会保障信息公开。建立健全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公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优抚对象抚恤定补、社会救助等信息,包括申领标准、领取对象名单、审批程序和发放情况等。对低保户逐户实行动态复核,取缔超标准的低保户78户135人,使低保救助更加精准。
(六)公共监管信息公开。一是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将景区范围内的全部药店纳入中国药品电子监管平台并通过GSP认证,实现网上监管、在线查询。搭建完成全省联网的“12331”食药投诉举报平台,并投入运行。及时公开食品安全整治、生猪产品质量安全检查、疾病防控宣传、中小学校餐饮安全监管、农村“四打击四规范”等专项行动情况。二是继续做好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坚持每季度汇总安全生产实施情况,上报市安监局形成《安全生产简报》,在泰山安全网公布。及时公开日常督查和文物、经营、消防、建筑施工、地质灾害、“安全生产大会战”、“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等专项检查活动开展情况。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全年共公开政府信息1261条,分别在泰安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309条,在景区官方网站公开信息952条,其中泰山动态111条,信息交流201条,公告公示120条,媒体报道501条,政策法规、公共服务等信息19条。还在泰山幸福e家园发布信息293条,在中国森林旅游网、中国林业网发布信息百余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优化“泰山政务”专栏版面设置,完善景区动态、信息交流、公示公告、机构职能、规划计划、业务工作、人事信息、公共服务、政策法规、公共资源等栏目,及时公开各类信息。联合中央电视台推出“直播泰山”频道,成为首批央视“直播中国”上线景区。推出百度“@泰山”直达号手机网站,实现热门景点、路线导航、旅游资讯等服务功能。
(三)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一是设置电子信息展示牌和旅游服务咨询台。利用桃花峪、天外村、红门、中天门、南天门5个游人中心配置的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及时发布各类旅游信息;各管理区、景区公安分局、景区工商分局、行政执法、旅游投诉、咨询等部门单位在游客集中区域及重要盘道、路口设立咨询台、医疗救助站、投诉站,免费为游客提供旅游服务指南等信息展示资料,定期开展游客问卷调查,提供一站式多功能服务。二是设置政务公开栏。在景区各基层单位开辟50块公开栏,及时张贴上级和本单位的决策部署、公告公示等职工群众关心关注的重大问题信息;机关各局室制定主要业务工作流程并公开上墙,规范权力运行,提高行政效能,保障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三是通过召开旅游产品推介会和新闻发布会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各类工作信息。
(四)2015年度景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亮点。一是规范景区微信公众平台建设。出台《泰山景区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宣传管理办法》,规范景区各部门单位微信公众平台的注册管理和信息发布。加大微信宣传营销力度,开展“一战到底”、“‘东游泰山’免费门票等你抢”、“我与老泰山/我与父亲”晒照赢门票等促销活动及“聚焦五一——泰山工作者的自白”微视频系列报道,五一期间联合中央电视台开展“微信摇一摇”活动。全年累计发布微信700余条,其中《春醉彩石溪》、《泰山初雪》等平均阅读量突破3.6万,在全国5A级景区微信公众号排行中名列前茅。12月2日在泰安政务微信开通仪式上,景区做典型发言,宣传推广微信公众平台建设经验。二是发挥好景区官方微博宣传服务平台作用。举办第一届“绿动泰城·徒步公益行”,组织“新年祈福”等4次有奖促销,对东岳庙会、“三月三”祈福及蟠桃会、“三月十五”、“博物馆日”、“中国旅游日”、“文明旅游泰山行”、“中国文化遗产日”、“文明旅游 袋动中国”等10次活动进行微直播,与新浪山东合作完成“#中华第一祈福圣地#新年祈福”、“#春节168小时#不定时播报”和“‘历史传承看山东’网络名人行”微博宣传营销,与西安森泽企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合作拍摄《泰山桃源》微电影。景区微博平台全年累计发布微博4380余条,转发评论万余次,粉丝数超过88万人,荣获第三届“泰山网络文化传播奖”一等奖。三是做好网络咨询服务工作。通过在线客服、留言板、微博、微信等多渠道解答网上游客咨询1600余人次;利用官方网站公告栏和微博发布索道、旅游车等景区动态信息120余条;设置数控中心播音室,播发寻人寻物信息1960余条;对80余个活跃户外论坛进行动态监控,累计搜集驴友出行信息308条。四是组织开展系列网络摄影活动。借助官方网站摄影论坛,联合省、市摄影家协会,建立景区特约网络摄影师队伍,根据不同季节特色,组织开展“泰山彩石溪桃源胜境”、“封禅大典”、“泰山秋韵”、“哈雷骑行泰山”、“筑梦泰山人”等5次主题摄影活动,组织摄影家300余人次到泰山创作,共征集摄影作品700余幅,评选出优秀作品百余幅,通过微信、微博广泛传播,提高泰山美誉度。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今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起,已按规定进行了公开,没有收费。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为止,景区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起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今年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2起,均被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情况。一是制定《泰山景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坚持“谁制作、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和“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的原则,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做到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确保保密工作顺利开展。二是设立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在公文制发审签单上设立“公开属性”栏目,标明“公开”、“不公开”和“依申请公开”选项,在文件制发源头就确立公开属性,加强对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管理。三是开展保密审查教育培训,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保密知识、保密审查理论,不断提高保密业务能力,强化保密意识,扎实做好保密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情况。一是强化日常审查,落实专人负责做好本部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检查,以及不予公开信息的审查工作。二是健全监管机制,对制发公文、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是否涉密进行检查,防止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泄密行为的发生,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推进。三是严格保密问责,对公开不应当公开的涉密信息的部门和单位,责令限期纠正。四是加强网络安全责任意识,做好对网络病毒的技术防范,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需设备、网络运行安全。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改进情况
2015年,景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及薄弱环节,例如: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要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长效机制还有待健全,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等。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探讨,认真加以改进。
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领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充分发挥景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用,自觉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常抓不懈、持续推进。
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建立健全考核管理、责任追究和奖优罚劣制度,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是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及时督促各部门各单位不断充实公开内容,将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最大限度地向社会公开,同时注重内容的时效性,对动态信息做到及时全面更新。
四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通过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理论和业务培训,不断创新信息公开渠道,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2016年,景区将继续按照《泰安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和相关要求,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目标,紧紧围绕景区中心工作,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依法行政、依法治山和服务群众、推动景乡一体化发展的根本保障来抓,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附件: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2016年1月25日
附件
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填表日期:2016年1月25日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323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5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5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33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648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43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01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2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2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2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2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2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2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2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2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2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2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条 |
0 |
(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0 |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0 |
八、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九、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2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4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4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 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5 |
十、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 |
120 |
说明:各子栏目数总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