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山博物院建设项目砂石资源利用方案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6-05-15 15:02
浏览次数:
泰管函字〔2026〕27号
泰安市博物馆:
《泰山博物院建设项目(修复改造区、停车场及配套区)砂石资源利用方案》(简称《砂石资源利用方案》)收悉,现已通过专家论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砂石资源利用方案》。请严格落实《砂石资源利用方案》,在项目备案范围内自用砂石资源,严禁外运、销售或变相转卖,不得擅自扩大使用范围或改变用途。
二、项目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及资源管理法律法规。
三、加强过程管理,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属地政府的监督检查。
特此函复。
泰安市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