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泰山景区分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1-04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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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长期未经营或停止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市场退出的若干措施》(国办发〔2025〕39 号)工作要求,现公告如下:
一、截至2026年1月4日,泰安市泰山景区鼎域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连续两个年度以上(含两年度)未按照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企业年报,现将企业名单予以公告。
二、请上述企业于2026年2月3日前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补报未报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到企业登记机关进行信用修复。企业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已发生变更的,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企业已终止经营的,应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三、公告期满仍未履行以上法定义务的,经核查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将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泰山景区分局:泰安市东岳大街501号,咨询电话:0538—5369276
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泰山景区分局
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