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景区对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家庭给予购房补贴公示(第三批)
发布日期:2024-09-30 15:56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省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有关精神,满足人民群众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按照《泰山景区延长和调整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的措施建议》,对2023年2月4日至2023年6月30日(以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个人及家庭购买泰山景区辖区范围内首套新建商品住宅的发放5万元购房消费券;对2023年2月4日至2023年6月30日(以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个人及家庭购买泰山景区新建商品住宅的,按购房款0.7%给予补贴。购房价格(不含车库、车位、储藏室、阁楼等附属设施)以购房发票价格为准。

经我部门对购房业主提交的1户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现按照规定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4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向我部门反映,联系电话5369105。

附件:泰山景区对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家庭给予购房补贴公示名单(第三批).xlsx



泰山景区规划建设管理部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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