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2024 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体情况
(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统筹组织情况。一是统筹推进政策措施存量清理重点任务。组织泰山景区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积极谋划、协同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专项清理和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有关问题的自查自纠工作。要求各单位对照清理重点,逐项分析研究相关政策措施,认真开展清理工作。二是有效衔接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与反行政性垄断执法充分结合,聚焦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医疗卫生等重点领域,对清理中发现的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依法调查处理,形成预防和制止行政性垄断的有效闭环。三是常态压实政策措施增量审查主体责任。坚持“谁起草,谁审查”的基本原则,要求政策制定机关按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严格开展自我审查。对提交复审前未开展自审的政策措施一律打回补审,从而压实审查主体责任,提升审查效果和质量,有效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
(二)审查机制建设情况。一是落实双重审查机制。根据相关制度规范要求,凡涉及经营主体活动的政策措施均须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严格履行审查程序,确保增量文件应审尽审。二是推进会商会审制度。发挥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对政策制定机构审查清理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组织会商研判,必要时邀请律师、专家等专业人士出具审查意见。三是完善监督抽查制度。采取网上随机抽查、专项督导等方式对辖区内现行有效的政策措施实施抽查评估。对应审未审的,要求及时补审;对违反审查标准的,启动纠错程序。四是鼓励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鼓励成员单位结合审查需求,积极引入第三方审查机构,借助专业力量开展定期评估、自查清理等工作。
(三)政策措施审查情况。严格规范审查增量政策措施。认真排查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存量政策措施。8月起,围绕妨碍市场准入和退出、妨碍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影响生产经营成本、影响生产经营行为等排查整治重点,各单位累计自查清理涉及经营主体活动的政策措施。深入自查自纠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有关问题。经排查,暂未发现相关问题。
(四)宣传培训情况。一是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业务培训,邀请专家对《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进行专门授课解读,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人员进行审查业务指导。二积极开展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活动和公平竞争法律和政策“进机关、进党校、进企业”宣传倡导活动。
(五)各级机关内部审查机制、审查职责分工、审查人员配备等典型做法和基本情况。各成员单位均已明确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分管负责人和联络员,基本建立了“起草机构初审+单位内法制机构或具体业务股室复审”的自我审查机制。县联席办设在我局执法稽查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重视程度不够,审查清理不深入
仍有个别单位对落实自我审查机制、开展自查自纠存量清理等工作认识模糊、重视程度不够,存在自我审查流于形式、自查清理进展缓慢,不深入不彻底等问题。
(二)业务培训不够,机制理解不到位
公平竞争审查业务专业性强、要求高,基层联席办工作人员较少,且往往身兼数职,大部分工作只能停留在印发文件传达精神上。对审查人员培训力度不够,导致个别单位在审查范围、对象及标准把握上不准确,审查质量参差不齐。
(三)政策解读不够,违法线索反馈少
强化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纳入《反垄断法》上升为法律规范后,对相关法律政策等的解读不够,宣传形式单一,受众局限渠道少。经营者对违反公平竞争原则、侵害自身权益的违法行为辨别能力弱,反馈的违法线索较少。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对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的意见、建议
下一步,我办将充分发挥县联席办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作用,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密切与各成员单位间的沟通协作,持续推进落实自我审查、会商会审、监督抽查、定期评估、动态清理等制度机制,同时强化反垄断执法和责任追究,着力推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议省、市联席办通过开设专题讲座、网络课堂或者印发操作指南等方式,加深基层领导干部对竞争政策的理解认识,为基层公平竞争审查人员提供易理解、可操作、针对性强的业务培训和审查指导。
泰山景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