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泰山景区党工委、管委会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安排,较好完成法治建设各项任务。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法治建设亮点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夯实法治建设责任
一是强化法治建设领导。加强党工委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在“一委一办四组”组织领导基础上,成立泰山景区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力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进程。将法治建设纳入景区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落实、同考核,扎实推进法治建设进程。
二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发挥党工委法治委统筹协调作用,组织召开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和行政执法工作会议,开展法治督察,组织工作人员网上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落实法治建设工作考核,形成年初有部署、年内有检查、年终有考核的运行机制。
三是推动领导干部学习。重视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将《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国家安全法》《泰安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集体学习内容,强化班子依法决策的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开展集体学法8次、学习法律法规等15部、开展专题法治讲座3次。
(二)强化履职尽责,推进依法治区进程
一是加快法治景区创建。开发执法数据平台,加强对各执法大队执法监督,实现日常工作、专项行动、案件办理全程留痕。推行“红黑榜”管理制度,开展经营单位餐饮质量安全培训会、食品安全网格员培训会,引导经营单位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文明服务,全面推行无理由退货制度。依托曹家庄地质文化村,打造“地质文化+法治文化”普法阵地,在南天门建设司法行政工作站,将普法宣传阵地、矛盾纠纷调解平台前置到岱顶,就早就近就快为游客、经营业主等提供法律服务,参与矛盾纠纷化解。
二是严格行政决策程序。完善法律顾问工作制度,邀请法律顾问参加重大行政决策会议,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100余次,审查合作协议50余件次,办理民事、行政诉讼案件4件,参与景区国有房产租赁规范整治行动,对有关租赁协议文书档案进行合法性审查,提出法律建议。
三是深化行政执法改革。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公布“不罚轻罚”事项清单,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开展“教导式执法”“说理式执法”,让执法工作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对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3起案件作出不予处罚决定,为企业和个人减免罚款9万元。全年立案查处一般程序案件262起、简易程序案件991起,罚没款入库273万元,两起案件获全市行政执法优秀卷宗。
(三)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一是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完成电子政务地图基础要素采集,景区政务服务大厅投入使用,招聘大厅窗口行政审批岗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19人,完成173项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发布、536条审批事项维护,推行全方位不见面审批、免费刻章和“零接触”全程网办,办理100余项审批事项。推进“先照后证”改革,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不限制企业准入经营,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年内实行“一次办好”注册企业334家。
二是建立企业帮扶指导机制。加强企业走访,了解企业诉求,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强合作,先后开展泰山景区专场“政银携手·百亿助小微”活动和“齐心鲁力·助商惠民”银商行动,帮助景区企业融资2800万元,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组织开展“深化产学融合、助推民企发展”校企对接活动,3家企业与高校签订校企合作协议。
(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落实普法责任制。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压实部门单位普法责任,组织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百余场。推进“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遴选村居“法治带头人”76人、法律明白人228人,实现景区村居全覆盖。扎实开展村居“两委”换届,同步完成人民调解组织换届选举,初步形成镇有调解中心、村有调委会、村小组有网格员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格局。
二是落实乡村法律顾问制度。辖区76个村居全面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实现法律服务村居全覆盖,群众足不出村即可享受到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年内,法律顾问累计开展法律咨询、代书服务等500余次,为村居治理提供法律意见60余条。
三是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制定下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建工作专班,召开联席会议,实行领导包保,全面摸排隐患,开展普法宣传,强化案件办理,妥善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确保动态清零。年内累计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60起、帮助农民工310人、解决拖欠工资290万元。
二、法治建设创新成果
一是狠抓森林防火。升级完善“天眼护山”火情监测预警系统,新建视频监控88处,双光谱热成像监控探头达183处,实现泰山重点林区火情第一时间自动探测、自动报警、自动定位;推进泰山区域森林火灾应急能力项目建设,综合楼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实施环泰山森林防火廊道工程建设,一期工程完成投资1220万元,形成“天罗、地网、水盾、人哨”的互补式立体防控体系,泰山主景区连续33年未发生较大森林火灾。
二是狠抓生态保护。累计投资4186.5万元实施松材线虫病防控,有效保护泰山林场9.2万亩松林,国家林草局面向全国推广泰山“精准防控”做法,年内新发现野生鸟类13种,总数达359种。以最坚决的态度开展泰山石保护,全面禁采禁售禁存禁运,年内依法取缔4户泰山石底座加工作坊,与162家住宅户签订《保护泰山石承诺书》,持续巩固整治成果。
三是狠抓服务品质。全面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确保旅游旺季旅游秩序,有效提升游客满意度、景区美誉度。开展旅游服务质量提升百日攻坚行动和泰山景区纪律作风大整顿专项行动,对服务质量、服务设施、环境卫生、经营秩序、旅游安全、舆情处置6大方面22项整改内容进行全面整改提升,整改问题86项。加强车辆封闭运行管理,办理车辆通行证704个,进山车辆削减五分之一。成立5G智慧泰山联合实验室,打造智慧景区信息化建设“泰山样板”,“5G+智慧泰山项目”获全国文旅行业最高奖项。泰山入选“2021好客山东网红打卡季100个网红打卡地”,年内连续六次荣登中国旅游景区欢乐指数排行榜自然景观类景区榜首,四次位居第二。
三、2022年度工作要点
一是持续强化学法用法机制。推动落实景区“八五”普法规划,发挥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健全党工委会前学法、重大行政决策依法、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干部任前考法等制度,定期开展法治专题讲座和以案释法专题培训,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科学依法民主决策水平,推动领导干部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
二是持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强化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发挥党工委领导核心作用,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落实,加快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实体化运作,优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为游客、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便民服务,为实体经济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三是持续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执法办案能力水平,继续推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泰山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条例》《泰山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联动执法机制,增强守土有责、违法必究意识,持续加大在规划建设、国土资源、安全生产、旅游管理、食品药品、生态环境等领域的行政执法力度,加快实现由重点领域执法向全领域专业执法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