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事项名称:泰山游览证办理
二、设定依据:市委、市政府决定自2020年9月1日起,在全市管辖范围内发行泰山游览证。
三、申请条件:
1、泰安市各县市区、各功能区的城乡居民;
2、泰安市各县市区、各功能区的客商;
3、在泰安市各县市区、各功能区缴纳社会保险基金1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
4、驻泰安行政区划内大中专院校师生及外籍执教人员;
5、在泰安市各县市区、各功能区购买住房的外地人员。
四、办理材料:
1、泰安市各县市区、各功能区居民凭本人身份证办理。
2、在泰安市各县市区、各功能区缴纳社会保险基金1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持社保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办理。
3、持客商证的外来投资人员,凭客商证和本人身份证办理。
4、驻泰大中专院校师生,凭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办理。外地、外籍在泰安市大中专院校执教人员,凭学校证明、本人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证件办理。
5、在泰安各县市区、各功能区购买住房的外地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办理。
五、办理地点:
一是到泰安市政务服务中心(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大街337号,泰山国际会展中心二楼东厅)现场办理;二是到泰安市建设银行各营业网点办理;三是登录“泰山景区”微信公众号办理。
六、办理机构:泰山景区游览证办理中心
七、收费标准:泰山游览证收费标准每人每证100元,退休人员(未达到老年人年龄)每人每证40元,有效期一年。
八、办理时间:泰安市政务服务中心现场办理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40,下午1:30--5:00;周六:上午8:30--11:30,下午1:30--4:00;周天:上午8:30--11:30,下午休息。
九、联系电话: 0538——6206612
十、办理流程:现场办理
说明:
除清明节、五一节和国庆节等法定节假日外,持有效泰山游览证可免费游览泰山及岱庙、彩石溪、普照寺、玉泉寺、红门宫、王母池等小景点。有效期内不限游览次数,超期需重新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