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迎胜社区城中村改造C地块建设项目砂石资源利用方案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6-07-28 14:58 浏览次数:

迎胜社区居民委员会:

《泰安市迎胜社区城中村改造C地块砂石资源利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收悉,已通过专家论证并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同意。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方案实施。迎胜社区城中村改造C地块不动产权证号为鲁(2026)泰安市不动产权第0007417号。《方案》明确项目动用土石方总量为35598.99立方米,其中工程自用石方量为5453.01立方米,剩余石方15286.82立方米纳入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处置。严格按照《方案》组织砂石资源开挖、利用及处置工作,严格遵守开采边界、资源利用总量及使用用途,严禁超范围开挖、超总量动用,严禁以任何形式私自外运、转让或变相售卖。若涉及方案调整、工程量变更、处置方式变动等情况,须及时按程序报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

二、严格落实规范管理要求。项目实施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及省、市砂石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建立砂石资源开挖、自用、处置全流程台账,详细记录动用方量、作业时段、使用点位、处置去向、交易凭证等信息,做到数据真实、账实相符、全程可溯。

三、强化全过程监督管控。规划建设管理部作为行业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生态环境分局、财务部等部门和村街管理中心做好砂石资源全链条监管,对违规开采、私自处置等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建设单位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和属地政府的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必须立行立改、闭环整改。施工过程中若产出泰山石,立即向行业主管部门、属地政府报备,严禁擅自处置,杜绝各类涉泰山石违法行为。

请你单位严格对照本批复及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规范作业流程,合规高效推进项目建设,实现砂石资源科学规范、节约集约利用。

特此批复。



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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