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泰山景区党工委、管委会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较好完成法治建设各项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强化法治建设保障
一是加强党的领导。切实履行推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党工委领导核心作用,积极传达上级有关法治建设会议文件精神、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将法治建设与景区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考核,年底召开专题述法会议,有效推动法治建设工作走深走实。
二是筑牢法治思想根基。将《泰安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等纳入理论学习组集体学习内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日常自学内容。年内组织集体学法4次,集中学习法律法规及党内法规6部,开展法治专题讲座2次,举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1次。
三是压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研究制定《泰山景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泰山景区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压紧压实各部门单位法治建设工作责任。
(二)坚持依法全面履职,提升法治建设水平
一是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年内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50余次,对泰山景区房产租赁合同、岱庙广场管理权移交协议等20余份合同文本从风险防控的角度进行了细致审查、出具法律意见。
二是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以综合行政执法“八抓二十四项”工作举措为抓手,提升行政执法质效。组织编写《执法局常用处罚依据及裁量基准》,确保适用条款及裁量基准为最新版本,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今年办理案件一般程序72起,简易程序605起。
三是提升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质效。认真贯彻《山东省行政应诉工作规则》《泰安市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暂行规定》,压实行政应诉责任。严格遵守行政复议程序规定,认真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和法院生效的行政判决。依法办理民事、行政案件19件,行政案件零败诉。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件、行政复议1件。
四是重视法治人才培养工作。多措并举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对景区新入职工作人员、执法人员进行了线上普法考试。重视农村法治人才选拔培养,组织开展“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以及人民调解员法治专题学习培训。
(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一是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持续推行企业开办“1545”服务模式,完成市场准入各项业务办件318件,办理发放“二码合一”营业执照138件,为47户新开办企业提供免费印章、邮寄服务,帮办待办服务事项285次。配合推进“泰山旅游一件事”,完成“残疾人服务一件事”入驻政务服务大厅。推进县级政务服务事项认领和办事指南审核发布,完成县级事项认领337项。落实“双告知”制度,认领率和操作率90%以上。
二是“智慧泰山”建设扎实推进。上线“泰山旅游智慧服务平台”,实现各类门票“一窗服务”、优惠群体“免亮证”售检票、“鲁通码”“景区码”替代实体身份证、寻人寻物招领平台建设等多项目标,全力推进泰山旅游“一件事”落实落地。
三是持续优化提升旅游环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泰山风景名胜区旅游安全管理规定》颁布施行,确定单日最大承载量、瞬时最大承载量和岱顶观日出区域承载量“三条控制线”。开发“放心消费在泰山”智慧监管平台,持续推进信用评价管理,累计公开公示389家次商户信用评价信息,有效破解了景区舆情多、投诉多、不诚信经营等难题。
(四)强化依法治山,保障生态安全
一是狠抓森林防火。严格贯彻落实《泰山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条例》,开展“严防死守,打赢森林防火春季攻坚战”专项行动,整改隐患35项、306件,完成紧要期森林防火任务,实现主景区连续36年无较大森林火灾。建立火种查留责任倒追机制和登山盘道综合监管机制,开展经营场所规范化管理,推行防火检查站标准化建设,严格“九步法”火种查禁流程,查留火种、高香60万余件,查堵违规进山人员6507人次,制止吸烟等违规用火1.2万人次,查处森林防火案件180件。
二是强化生态保护。将泰山石整治作为重点内容持续推进巩固治理,共调查涉嫌线下售卖泰山石线索75条,及时开展清理处置;线上排查发现网络销售泰山石线索327条,全部进行了平台举报,切断销售渠道。开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梳理历年涉砂石违法线索盗采砂石风化料10条,已全部立案查处并依法落实行政处罚,目前10个开采点全部得到修复治理,遭破坏的土地原貌得到恢复。
三是夯实自然遗产保护基础。积极开展冬春文物消防安全防范行动、文物建筑隐患排查行动、安全生产月活动以及重要节假日遗产资源安全督导检查,共查出各类问题隐患42处,全面提升文物保护水平。根据《泰山松材线虫病防控办法》,持续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对博物馆、红门、中天门、灵岩寺等管理区150株重点古树名木开展健康评估;完成278株古树的保护复壮,确保古树健康。
(五)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全面加强法治社会建设
一是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压实部门职责任务,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分层级分类别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80余场次,编辑印发《以案释法-青少年普法读物》,及时更换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相关内容,法治氛围、法治环境越来越浓厚;充分利用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节假日客流量高峰等时机,通过大屏滚动显示法治宣传内容等形式,让游客在游山玩水间感受法治景区氛围。
二是健全基层法律服务。推动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实现法律服务在农村全覆盖,组织律师对景区13个行政村2023年度签订的村(居)委会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工作的监督检查,为各村(居)规范集体合同签订、规避法律风险等提供参考依据。拓展法律援助工作,为14名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解决欠薪问题,困难群体及时得到法律援助。
三是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全面整合资源力量,创新工作机制,对景区各类矛盾纠纷以“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问题不上交”为目标,建设联合运作、工作联动、优势互补的大津口乡“一站式”矛调中心,实现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社会组织调解联合办公,今年以来共调处13起矛盾纠纷,受理率及调解率均达到100%。
二、存在问题
一是法治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法治队伍结构不均衡,随着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行政执法、法制审核、行政复议应诉等方面专业化法治人才仍旧不足。
二是工作人员创新运用法治思维的能力仍需加强。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方法推动工作的敏锐度还不够,创新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能力不足。
三是法治宣传教育仍需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形式比较单一,结合景区实际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有欠缺,结合时代发展新形势的普法方式仍需加强。
三、下步举措
一是加强法治人才培养。完善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将法治学习内容列入年度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引导干部职工通过线上平台利用空闲时间自主学法,强化法治意识。
二是强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意识。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落实干部任前学法考法制度,落实新入职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学法考法,开展学习教育培训、法治专题讲座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本领。
三是做好面向基层的法治宣传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针对群众需求,加大新媒体新技术的运用,加强以案普法,全面提升公民素质,从根源上破解基层法治建设中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