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泰安市泰山景区卫生健康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规定,现公布考试总成绩(见附件1), 同时将2024年泰安市泰山景区卫生健康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入体检范围人员
考试总成绩备注栏中标注“▲”符号的人员
二、体检集合时间、地点
体检工作定于2024年7月19日(星期五)进行。请参加体检人员务必于7月19日上午7:20准时到小天庭酒店门口(红门路36号)集合。
三、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体检须知
1.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按时到达集合地点,材料不全者不能进入体检集合地点。未按时到达体检集合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期间未提供单位同意应聘介绍信的体检人员,体检集合时一并上交,如在体检阶段未能提供,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期间,严禁亲友陪同跟随。考生所携带的各类通讯工具须上交统一保管,体检结束后发放。私藏、使用、借用通讯工具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时,要严格遵守体检工作纪律和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4.体检前,请勿熬夜、饮酒,注意休息。体检前一日晚上9点后请勿进食。体检当天早上须空腹。女性宜穿无钢圈内衣,勿穿连衣裙、连体衣、连裤袜。
5.怀孕的考生,不宜做X线检查,需待分娩后补检;月经期间的考生,不宜做妇科检查及尿检,需待经期结束后补检;有以上情况的考生应提前告知导医和体检医生。怀孕考生,需于体检当天提供怀孕相关诊断材料。
6. 考生必须按规定完成全部体检项目(按规定允许延期体检的情形除外),经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7.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复检按规定另选体检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8.本次体检费每人380元,由考生个人承担,直接向体检医院缴纳,请考生准备等额现金。
9.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8-5369122
附件:2024年泰安市泰山景区卫生健康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总成绩.xlsx
泰山景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泰山景区人力资源部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