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按照泰安市委统一部署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定于2023年9月28日至11月30日,对下港镇、黄前镇党委开展巡察。
一、巡察内容
坚守政治巡察定位,牢牢扭住乡镇职责使命,围绕“三个聚焦”查找和推动纠正政治偏差,坚持从业务看政治,从问题看责任,从现象看本质,发挥巡察政治监督作用。一是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重点了解乡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做到“两个维护”情况;履行职责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重要工作安排情况;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方面情况。二是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重点了解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情况;依法廉洁用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情况;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情况。三是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重点了解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情况,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另外,巡察组还重点了解乡镇对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整改落实情况,看之前反馈的具体问题整改怎么样,看整改责任落实的怎么样,看常态化机制建立的怎么样。
二、反映渠道
1.联系电话
19853881939,受理时间:工作日8:00-18:00。
2.邮政信箱
泰安市24号邮政信箱,中共泰安市委第三巡察组收。
3.巡察组信箱
共2个,分别设置在下港镇政府大门口东侧、黄前镇政府西门门口。
4.“码上巡察系统”举报二维码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和泰安市委巡察工作办法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乡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和其他区管干部的来信、来电,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部门办理。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巡察组不接受任何个人查询,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
特此公告。
中共泰安市委第三巡察组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