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0000434152FJ/2023-0006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泰山管委 组配分类 生态环境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泰山景区分局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和柴油货车尾气排放专项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23-03-23 08:51 浏览次数:

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泰山景区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和柴油货车专项执法检查,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排放尾气进行监督性检测。

一是落实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印发《关于开展柴油货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落实各部门责任,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结合职责分工,主动担当尽责,聚焦非道路移动机械和柴油车日常作业过程中防治的痛点、堵点问题,加强帮扶指导,做到靶向发力、精准施策,确保各项管控措施落实到位,切实提升大气污染治理效果。

二是深入现场,全面摸排。以辖区内工业企业、建筑工地等在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和柴油车为检查重点,以非道路移动机械是否进行编码登记、尾气排放是否达标等为检查内容,深入检查辖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是否使用无环保标识以及冒黑烟、高排放的工程机械,督促各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对进场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是否取得环保标识进行严格把关;依据生态环境部门检测取证、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市场监管部门监督检测的联合监管执法模式,对柴油货车开展路检路查,严厉打击尾气排放不达标车辆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消除柴油车排气口冒黑烟现象。截至目前专项执法行动已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145台次,柴油货车172辆次,发现超标柴油车辆2辆次,现场警告1辆次,处罚一辆次并向车主出具《责令改正机动车排气污染物超标违法行为告知书》。

三是全面覆盖,全程监督。执法人员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引导各非道路移动机械与柴油车辆到指定检测点进行尾气检测,并对检测对象进行信息登记、拍照存档,建立尾气检测台账,严格按照标准操作,不折不扣地完成尾气检测,并按照联合工作机制的要求,做好与执法、公安、交通等部门的联动,坚决做到发现一辆,查处一辆,维修一辆。对不能按时完成维修和复检的超标车辆,坚决予以列入监管黑名单,限制其行驶和使用范围

四是宣传引导,人人尽责。执法人员还向机械和车辆所有人宣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防治规定》等法律法规,科普了柴油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超标排放的危害,要求驾驶员定期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尾气排放达标,做到安全文明出行。同时督促企业使用合格机械,杜绝超标排放,促使企业加快淘汰高排放老旧非道路施工机械,为泰山景区大气污染防治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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