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事项公告
发布日期:2021-09-24 16:18 浏览次数:

全区国三营运柴油车车主(业户):

根据《泰安市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泰山景区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补贴政策将于2021年9月30日结束,10月1日及以后拆解报废淘汰的国三营运柴油货车不再享受补贴政策。为严格落实补贴政策,保障广大国三营运柴油货车车主(业户)利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请泰山景区广大国三营运柴油货车车主(业户)务必于9月30日(包括9月30日)17时之前办理完毕淘汰车辆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和《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并将补贴资金申请资料提交至高新区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专班(黄前交管所院内),逾期将不再受理。

2、异地拆解报废车辆需要在9月30日11时之前向区淘汰工作专班提交异地拆解报废车辆《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信息,由区工作专班汇总上报后统一查询,查询结果为合格的可享受补贴政策。自10月1日起将不再受理异地拆解证明查询事项。咨询电话:0538-8826551

特此公告。

泰山景区推进国三营运柴油货车

淘汰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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