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
发布日期:2020-12-02 15:27 浏览次数:

1、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社〔2018〕86号)、《泰安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泰财社〔2019〕19号)。


2、补贴标准: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特困人员毕业生、孤儿、重点困难儿童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贫困残疾人家 庭毕业生、有残疾人证的毕业生补贴标准为 1000 元/人,其他人员补贴标准为 600元/人。


3、申请条件:对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城乡低保家庭、特困人员、孤儿、重点困难儿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有残疾证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 创业补贴。


4、办理流程: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通过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自愿填写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信息,申请人信息将与省民政厅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省残联残疾人信息库和省教育厅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信息库核对,核对通过者免于上传证照材料。核对不通过的,上传证照材料。通过网络核验及证明材料核对无误的,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或个人银行账户。


5、办理地点:泰山景区人力资源部(东岳大街501号)


6、咨询电话:5369369。


信息来源:泰山风景名胜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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