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泰山风景名胜区红门游客中心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信息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等规定,我单位委托山东农业大学勘察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了山东省泰安市泰山风景名胜区红门游客中心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现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情况按规定进行信息公开。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位于山东省泰安市泰山景区红门路与环山路交叉口,建设性质为新建。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8030.63 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058.0 m2 (包括游客中心3570 m2,红门路东侧沿街非遗体验中心1952 m2,游客中心东侧非遗体验中心1536m2),地下车库建筑面积约10972.63 m2。项目占地面积为4.91hm2,均为永久占地,占地类型为建设用地。工程土石方挖方总量1.7万m3,填方总量1.7万m3,无借方、弃方。工程建设总投资40203.6万元,项目1于2020年1月开工,2020年12月竣工,总工期为12个月。
二、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泰安市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501号
联系人:孙凯
电话:18660859315
邮箱:ts8066054@163.com
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基本信息
编制单位单位名称:山东农业大学勘察设计研究院
单位地址:泰安市泰山区岱宗大街61号山东农业大学
联系人:王延明
电话:18853858930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是与本项目水土流失和水土保持保护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您可以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将您的意见反馈给我们:
1、拨打联系电话。
2、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期不限,自 2020年12月1日起进行全网公开。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报告编制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
泰安市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12月1日